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

10- 睡不著於是思考藝術

2009/10/17

1. 肇起

睡前的晚上開啟了閒置兩年之舊電腦,
看到很久以前大量大量的生活照片;
久未回顧,雖能夠清楚記得照片內之事件,召喚回憶,
然而於視覺上竟有一種並非初識,
卻能意識到的陌生感,
雖近猶遠,雖遠猶近;
本應屬於一特定時間空間的某種真實感,在觸目瞬間是缺席的狀態。

照片量巨大,於是快速按壓滑鼠,以彷彿他者之眼瀏覽照片,
察覺到以前自己拍攝的相片具有某種很特殊的質感,
那質感難以描述,近似於不太搧情的張狂、隨性恣意而為,
似乎在進行某種並非刻意的實驗,
以文學字辭不準確地指稱為「玩」,
然卻不似遊戲。

較之目前身處之時空所能掌握到自己近來的拍攝行為與照片,
現在的照片質感稍有「收束」,較「沉一點」,
較「靜」,較「聚焦」(至於聚焦於什麼,並不知道)。

長期的自我觀察,透過影像,眼見,
而後以大腦去「揣測」、「體認」自己的「狀態」 ,
(或說去「感受」自己的「身體」),
以身所處的時間之「先」「後」兩相對照的比較方式,
得出上述之結果。

因此,從觀察生活照片(影像)中的自己,
可以知道自身「狀態」的變化。


2. 提問

從觀察自己的藝術創作歷程、觀察自己作品的發展,
同樣也是可以從中「揣測」、「體認」自己的「狀態」 。

生活影像以及藝術作品同屬文件性質,
那麼「生活影像中的自己」VS「藝術作品中的自己」,
觀察生活照片中的自己,與觀察藝術創作裡的自己,
二路徑不同之處為何?

從藝術創作的路徑去進行自我觀察,
是否不同於從生活影像的路徑去進行自我觀察?
藝術上進行自我觀察是否是生活上進行自我觀察的轉化?


3. 亂想

若藝術作品與生活影像同樣反映創作者自身之狀態,
那麼藝術作品與生活影像即可同為顯現個人狀態之手段與中介路徑,
若藝術創作之目的為認識自己(或說認知到自己的狀態),
那麼,藝術創作者究竟在討論什麼議題,
或其作品內容是什麼題材,似乎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
以宏觀論,
倘若由生活上的紀錄活動或由藝術創作兩種路徑進行自我觀察是
殊途同歸,皆可達到認識自己(或說認知到自己的狀態)的目的,
那麼選擇以生活的路徑亦或以藝術之路徑進行自我觀察,
就不需太介意。

如此,從事藝術創作的特殊之處何在?其價值為何?
為什麼藝術被知識界認為是人類精神、文明與智慧的高度表現?


4. 再亂想

是否因為藝術創作做為人類的有意識、有結構性的創造活動,
其對知識系統具有第一序之價值意義?(有人類學的意味)
因藝術創作(第一序)而起的一連串知識生產(第一序之後的
種種活動,例如歸納、研究、評論...等)
得以滿足人類對自身(存在)想像與認知之需求,
所以人們看重藝術創作活動?


5. 回頭去說前提

上述的思考都植基於將「藝術創作」與「生活中的活動(如拍攝)」
二者予以區別的概念而論;
然而,二者的界線卻似乎有模糊不清的時候,
無可否認,有時藝術創作上所進行的舉動無異於生活中的活動,
而生活中的舉動有時亦可以被解釋為具有藝術創作意味的活動,
藝術與生活確實存在著「模糊分際」。
 (註:此詞句引用自徐梓寧譯,《藝術與生活的模糊分際》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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